毕业生档案须知

时间:2024-07-25 审核人: 编辑人:

学生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并非可有可无,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学识水平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在学生毕业后发挥着重要凭证、依据的作用。毕业生以后的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因此,毕业生一定要关注、重视个人档案,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档案馆转递毕业生档案依据是学校就业处提供的派遣名单中打印《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具体情况如下:

①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所落实的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能有档案接收资格的单位应是县、团级以上党、政、军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学生,档案邮寄到报到单位

②落实的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的,人事档案将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有的省市按专业性质分师范类、非师范类,有的不分,一般寄送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③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毕办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毕办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会被认为是“弃档”。

特别提示

◆档案材料中必须有学生情况登记表、毕业生报到证(白联)、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等必备项,若材料必备项不齐备不能寄发,缺项材料在填写、打印完整、盖章验印手续齐全后装档才予寄发

◆对考研或升本的学生,一律凭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因欠费或成绩原因暂时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不能办理省市人才的档案托管。托管档案必须是审核清理合格、没有遗留问题的档案。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择业期,或因考研、专升本等原因自愿申请档案暂缓邮寄的,由学生本人办理留档申请书,学校可免费保管两年,逾期按档案代管办法收费。

 ◆湖北省内的未落实具体单位毕业生档案直接送达到各地市毕办或人才中心,外省市毕业生的通过机要形式邮寄。档案的寄递范围只到县级。档案必须通过邮政机要的渠道转递,不能采用普通邮局挂号、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机要局规定寄档后一年内接受档案去向查询。

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查询

   方式一:登陆湖北理工学院校园网→点击机构设置→档案馆→档案查询→输入姓名、学号或身份证号即可查到去向;

   方式二:登陆湖北理工学院校园网→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综合查询→点击毕业生档案查询→输入姓名、学号或身份证号即可查到。

  当年未及时收到档案的学生应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电话:0714-6357978,6366648,6353769,

  邮箱:hblgxydag@163.com  

  留言咨询:档案馆网页中设有留言咨询,管理员会及时为毕业生解惑答疑。

◆按规定档案不能由本人经手,更不能自行保存,如果私自拆封,就成为废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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