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不合格者:毕业后两年内,每年10月可以返校参加清考,成绩全部合格后,到教学院找教秘老师开具3张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老师审核后(加盖学籍章)由学生本人交档案馆(X4 二楼电话0714-6366648)办理成绩归档手续。(春季学期三月至六月,秋季学期九月至十二月)第二周周一、周二(如遇期末统考、毕业审核等其他工作、或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个月)。学生凭《离校签》(到班主任处领取,如丢失则带教学院所开证明到毕办X1-205补办)、成绩全部合格的成绩单(到档案馆办理过成绩归档手续)进行毕业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毕业证。(曾领取结业证者,需同时退还结业证书)
离校手续未办理:学生凭《离校签》(到班主任处领取,如丢失则带教学院所开证明到毕办X1-205补办)、成绩全部合格的成绩单(到档案馆办理过成绩归档手续)进行毕业审核。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毕业证。